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: (一)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。 “主动交代”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前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,或者在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。 (二)在组织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过程中,能够配合核...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,对党组织的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:对一般违犯党纪的党组织,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;对于严重违犯党纪、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,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,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,可以予以改组或解散。 党组织受到改组处理时,担任该党组织机构成员的,除了应当受到撤销...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,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共分为五类,分别为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。 警告是党组织对违纪党员提出的告诫,以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。警告是最轻的一种党纪处分,适用于违纪情节较轻、但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。 严重警告是一种重于警告的较轻党纪处分,适用于违纪性质和情节比较...
转载:共产党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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